为充分发挥人才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自学考试(以下简称成人高考)事业的发展,挖掘自考毕业生在振兴黑龙江老工业基地的潜能,本着留住人才、用好人才的原则,把吉林省自学考试毕业生推向人才市场,吉林省人才交流开发中心与吉林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就我省自考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的就业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1.对未就业的自考毕业生建立人才信息库,并在网上发布毕业生信息。
2.组织毕业生参加双向选择洽谈会。
3.管理毕业生人事档案。
4.为优秀毕业生进行信誉评价。
5.共同为优秀毕业生建信誉档案并发放《大学生就业信誉证》。
6.提供适用于毕业生需求的相关服务。
7.负责全省自考毕业生就业服务的联系和具体协调工作。
8.共同为优秀毕业生发放《大学生就业信誉证》,并向甲方提供毕业信誉档案所需材料。
9.为优秀毕业生进行信誉评价。